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

團體保險


公司幫員工投保團體保險,身故保險金應由投保時,指定的眷屬或法定繼承人才可領取,除非勞僱雙方另訂「可抵充僱主責任」,或是當時公司投保的是「僱主補償責任險」,僱主才可依比例分保險金或全額領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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