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15日 星期六

巴氏表鑑定╱為巴氏量表 90歲重癱抬進院

「為了一張巴氏量表,把活人折騰到死!」新竹縣關西鎮民代表劉德樑的父親九十歲,中風多年,為申請巴氏量表聘雇外傭,每三年要六、七人「抬」著重癱老父到醫院讓醫師鑑定,好幾次父親因濃痰卡喉差點窒息。

「可以請政府體恤重癱病人和家屬嗎?」劉德樑沉痛向本報投訴說,他可以理解政府為了防弊,擔心巴氏量表開得太浮濫,但防弊防過了頭,折磨家屬,更折騰病人。

劉德樑說,他父親劉有全已九十歲,中風廿三年,近十五年來,每三年就要重新請醫師評鑑一次,確定符合巴氏量表規定,才能續聘外籍看護。老父身體愈來愈弱,癱瘓在床,還氣切插管,已失智失能。為此他兩度到桃園敏盛醫院,拜託醫師依病歷評估,不要讓老弱病人來回跑。

但醫師表示依法須看到病患才能開立巴氏量表,不能違法。他只好每次花近萬元雇請民間救護車和兩名人力,加上他、大哥、大嫂及看護共七人,將老父放在擔架上,連同氧氣瓶、尿袋、抽痰機、鼻胃管等抬著去醫院看門診。

他說,因量表規定要兩位醫師鑑定,老父看完胸腔內科,還要再看復健科,好幾次父親因痰多卡喉,險些窒息。每次看完診,老父累得緊閉雙眼,元氣大傷。

劉德樑說,本月十三日他們六、七人再度抬年邁老父到醫院,返家遇到關西鎮北山里長李勝浪,沒想到對方也心有戚戚焉說,兩年多前,帶著重癱老母親去另家醫院評巴氏量表,醫院裡病菌多,母親染上感冒不久就病逝,「如果不是制度那麼死,我媽還健在。」

他表示,目前有醫院在家屬出車馬費前提下,派醫師或護理師到家為重癱患者評量,但限戶籍設在該縣市者,希望政府放寬規定,「盼望我父親有生之年,不要再受折騰了。」

桃園敏盛醫院表示,要病人到醫院看診鑑定及兩名醫師評量,是勞委會的規定。若病人行動不便,家屬可和醫院社服單位連絡,會安排志工幫忙。

衛生署表示,長期照護個別性、複雜度高,因此患者家屬在申請巴氏量表時,各縣市皆有長期照護管理中心,照管員可親自家庭訪視、協調,有許多變通之道,也沒有限制一定得在戶籍地申請。

在大陸不動產抵押最容易出現的無效情形之法律風險

日期:2010-04-11]〈來源:臺商投資中國大陸法律諮詢欄-整理〉[字體:大 ]

 

抵押是在特定的財產上為債權人設立的優先受償權,是商業交易中用來保障債權的常用手段。在抵押業務中,因為不動產的價值大,保值性好,往往會被選擇來作為抵押物。 

 

各國對於抵押的法律規定都有所不同,大陸對於抵押也有自己特別的法律規定,再加上大陸非常有特色的土地制度,使得有關於不動產的抵押特別複雜。臺商在處理抵押業務的時候,由於自己對大陸法律的不熟悉,往往會犯下很多錯誤。能否在不動產上為自己設立一個有效的抵押權,就首先是一道坎。本來,設立抵押就是擔心交易會出問題,其目的就是為了在交易出問題的時候來保障自己的利益。抵押不生效,自己的利益當然就沒有特別的保障了,在抵押業務中,再也沒有比設立無效抵押再大的風險了。所以在此,對在大陸不動產抵押最容易出現的無效情形做幾點提醒。

 

提醒一:正確選擇適當的不動產作為抵押物,才可以設立有效的抵押 

 

在大陸,並不是所有的不動產都可以用來作為抵押物。臺商最容易犯的一個錯誤就是只要看到是自己概念中的不動產,就拿來做抵押物。

 

比如,有人想拿出一棟市中心的一套住宅來抵押借錢,很多臺商看過後參考附近同類房子,估算該住宅價值20萬,就借了10萬,並且認為是非常安全的。但是實際上該住宅是公房,是大陸政府的財產,借錢的人只是該住宅的使用者,是不可以拿出該住宅來作抵押的,所以該抵押就無效,臺商的債權是沒有抵押權的保障的。

 

這只僅僅是一個例子,大陸的不動產的情況是非常複雜的,臺商在處理不動產抵押業務的時候,在抵押物的選擇上要千萬謹慎。 

 

提醒二:及時作抵押登記,債權才可以得到抵押權的保障

 

不動產抵押需要在登記後才生效,這是一般的法律常識。但是大陸的法律有特別的規定,那就是抵押合同在抵押登記後生效,也就是說,如果不辦理抵押登記,或者還沒有辦理抵押登記,不僅的要沒有生效,連抵押合同也沒有生效。抵押合同沒有生效,該合同就對當事人雙方都沒有法律拘束力,相當於廢紙一張。這對於抵押權人是非常不利的。

 

所以,臺商在接受不動產抵押的時候,千萬不要認為簽了抵押合同就有法律保障了。恰恰相反的是,不動產抵押不登記,該抵押就一點法律保障都沒有。

 

大陸這種特殊的法律規定,是非常容易被抵押人用來設局的。比如在一項借款交易中,借錢的人信誓旦旦的保證一定還錢,主動提出拿不動產作抵押,並且非常爽快地簽訂抵押合同。有的臺商就認為自己的債權有了抵押物的保障,應該沒有什麼問題,就在借錢的人的催促下,在還沒有登記之前就把錢借給了他。不動產抵押沒有登記,抵押不生效,該臺商當然不享有抵押權。更要命的是,依據大陸法律的規定,該抵押合同還沒有生效,該臺商還不可以依據該抵押合同要求借錢的人去辦理抵押登記手續! 

 

臺商在處理不動產抵押業務的時候,一定要注意登記的問題。要催促抵押人儘快辦理抵押登記手續。在登記之前,要慎重考慮主交易合同的履行,最好就是要在抵押生效之後再先付錢或先交貨。 

 

提醒三:注意抵押人內部機構對於不動產抵押的批準手續 

 

不動產抵押,對於一個企業來說,是一項重大的經營行為。在一個企業內部,需要用不動產來作抵押的,必須由董事會或董事長的批準,是一個非常正常或者必要的管理程式。

 

但是在大陸,這種管理程式卻是法定的。大陸的法律有這樣的要求,以三資企業的不動產作抵押,必須經董事會的通過但企業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;以有限責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動產抵押的,必須經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通過,但企業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。 

 

本來,一個企業拿自己的不動產出來作抵押,需要該企業內部一定機構的批準,是一個企業的內部行為,不可以用來對抗第三人。也就是說,該企業不可以說該抵押合同沒有經過我們的董事會的批準,所以就是無效的。但是,大陸法律的這種特殊的規定,使得一個企業可以以沒有自己董事會的批準為理由,來主張自己和別人簽訂的不動產抵押無效。 

 

所以,臺商在接受企業不動產抵押的時候,千萬不要認為對方董事長簽了字就可以了,一定要索要該企業的章程,看看該章程有沒有授予董事長該權力。如果沒有,一定要拿到該企業相關機構的批準檔。這樣才不會在這個問題上栽跟頭。 

 

以上只是分析了因為大陸法律的特殊規定,給抵押權人帶來的特別的風險。大陸不動產抵押無效的情形當然非常多,臺商如果不是非常瞭解大陸的法律體系,在處理不動產抵押業務的時候,最好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。

 

〈文章出處:兩岸經貿服務網〉

剝皮酒店 隨機叩客詐9億
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王聖藜/台北報導】
2010.05.14 03:30 pm
 

檢警偵辦「剝皮酒店」詐欺案,查出酒店業者謝旭圳在大陸設秘書台,隨機叩客拉業績,酒店小姐則假裝愛上酒客而獻身,熟識後,再要台灣酒客當冤大頭,花錢替她們贖身,該集團在一年內,即詐財9億多元,台北地檢署上午將謝旭圳等86人依詐欺罪起訴,被告人數之多,類似案件中相當罕見。

感情騙子 1小姐因羞恥心認罪

檢察官起訴對象,除謝嫌外,還包括酒店幹部、小姐、少爺,比較特殊的是,檢察官共偵訊43名酒店小姐,其中只有一名王姓女子有羞恥心認罪,經檢察官從輕求刑,其餘楊姓等42名酒店小姐涉及詐騙酒客後分得高額業績獎金,卻否認當感情騙子,檢方認為她們毫無悔意,均予求處重刑。

自動獻身 假裝愛上酒客不收費

檢警今年1月20日搜索謝旭圳旗下的的台北市「后宮」、「鑽石帝國」、「曼哈頓」、「春天」等4家酒店,現場查扣高達7000多萬元現金,再根據各家酒店去年1月1日到破案前的業績報表,估算出謝旭圳犯罪集團的詐騙金額高達9億4684元,犯罪所得將全部追回。

謝旭圳自96年起,在大陸雇用大陸地區女子成立叩客秘書台,並雇請台籍幹部負責管理,對不特定的台灣男性民眾叩客,要求到酒店消費。

集團要求酒店小姐「一對一」在酒店與客人唱歌、喝酒,並假裝愛上酒客,「自動獻身」,不收客人性交易的費用,故意讓酒客誤會在酒店遇到真愛,但酒店小姐事後卻仍可酒店領取性交易費用8000元。

恩客建檔 客人性愛癖好全都錄

檢方指出,酒店小姐與客人「完事」後,會將客人愛點唱的歌曲,性愛的癖好,以文字或口頭敘述方式回報給在大陸的秘書台,製作客戶檔案,以方便再次叩客,藉由淺入深的方式,一步步取得酒客信任後,繼而向酒客開口要求替其贖身,請酒客先幫忙刷卡消費,並謊稱等她們離職後,再以退職金歸還客人。

火山孝子 付現、刷卡救美上當

檢方指出,酒店小姐詐騙客人的理由包括家人患重病或出車禍、欠經紀公司違約金、業績量不夠被酒店幹部罰錢等,部分酒客沈迷其間,付現金或刷卡協助酒店小姐辦離職或者將她們救出火坑,直到最後酒店小姐對其不理不睬,才發現受騙。

檢方指出,謝旭圳以此詐術詐騙酒客,不法獲利甚鉅,但否認犯罪,起訴時請求法院從重量刑,併科3000萬元罰金,酒店幹部、少爺等人,坦承犯行者則請求法官從輕量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