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17日 星期一

股東為彌補公司帳面虧損按股份比例放棄對公司之債權免課贈與稅(放棄債權)

公司之「股東往來」帳戶,如屬貸方餘額,此項餘額係屬股東對公司之債權,如股東為彌補公司帳面累積虧損,按股份比例放棄對公司之債權用以彌補自己之股權虧損,應免課贈與稅。(財政部65/12/28台財稅第38600號函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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